头像@十三英寸白桦木

飞跃海洋的浪花
翻出下一个春天

【月光奏鸣曲同人】他背后旋起一环星光。

我已经记不清自己活了多少岁。

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半蹲在镜子前尝试寻找脸上有没有皱纹,结果发现我的脸和遥远的二十来岁没有任何变化。明眸皓齿,不看那身剪裁利落的尖帽黑袍和身后除了实用性一无所有的屋子,简直像哪家的大小姐。

记事之后邻居那些爱聚在一起说闲话的大妈曾经念叨过我这双眼睛,紫色的瞳孔在我的家族以及周边一整片区域前无古人,但不得不在说这些话时承认它多么漂亮。

我有一双紫色的眼睛,和母亲一样金色的长发,这些颜色之前加上个暖字再好不过,因为它们全都散发着温暖到无以复加的光泽。尽管我小时候做什么事都总是咄咄逼人,我自己也恨过这种温和的色泽,它让我看起来一点不霸气,年少轻狂的我无数次因此而懊恼。

但说起我的母亲,我跟她相像的也只有那头金发,她是个冷傲的女人,和我七十多年没说过几句话,我看到最多的是她冷着眼挥手把所有说闲话的邻居都打出十米开外,然后继续走她的路做她的事。

不管她们是在说我们家的闲话还是在讨论外界那个及其英俊的王子克洛里斯。

我曾经误入她的卧室,在落尘的书桌上看见一张立着的男人照片,瞳孔是和我一样散发着极致温柔光晕的浅紫色,而他拥有配得上这份颜色的温柔。

他很年轻,看起来就体弱多病。

我想我不是傻子,那一定是我爸爸,这个偌大屋子里唯一彩色的物品,其他都是令人窒息的灰白,除了床都累积着厚厚一层灰尘。光从极高的,小的可怜的窗口里照进来。

我的脑子里突然出现一个画面:我爸爸咳嗽着在床边弯腰站着,我母亲躺在床上努力去笑,却因为疲惫连笑都不是样子,躺在从巨大的窗户迸裂而出的满室阳光里,他扶着她坐起身子,说。

这孩子就叫路德维希。

第二天没找到我母亲,我猜想她走了,打着包裹去山清水秀的地方,我爸爸的照片和她一起不见了。她走的时候我还知道数数自己活的年份,七八十岁的我,已经不需要她的照顾。

画面里的她那么温柔。她为什么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她真的爱着我爸爸,那她为什么要抛下我。

我不明白,但我也离开了那个地方。



我穿过阻隔我生长的地方和外界的那片森林,见识到云端雄伟的瀑布和北地高山顶流金的日升,奇迹大陆山川河流尽收眼底,然后随着潺潺流水漂泊到信鸽的另一片森林,在离水源挺远的湖边造了所温暖紧实的小木屋,窗户开得老大,连冬日的阳光都能溢满整个房间。

我带了点种子,选了块地用魔力造个及其简易的犁,翻了翻那块地,在河边搬块凳子看着日出和日落,每天的精华所在,已经不想去数到底过了多少日子。

偶尔用魔力探听外界的消息,知道北地黑水城的革命胜利信鸽的新国王加冕,辉煌的云霞融化数丈高的城墙。

我在这儿悠然自得,会在森林里走走,有人漂来又漂往下游,好心肠的我帮他一把,图谋不轨的惩治过后扔在另一条河流的瀑布口,生活依旧。

仿佛没有人能改变什么。




我生活的波澜始于在静静流淌的那条,我来到这里的河上,发现那个顺水漂来的小男孩。他的头发稀稀拉拉,青色的眼睛在襁褓里安静地望着我,丝毫不怕我那一身黑。

我没养过孩子,不如说我基本没见过孩子,我曾经生活的那个村庄人人都和我一样有极长的寿命,繁衍的年龄不在乎我生活的这些时间,成年离刚离开那里的我还有三四十个年头。而且我的性格又不友好,他们不会让我去看新生儿的。

我怀里抱着那个孩子,软得一塌糊涂的触感弄得我怪痒,孩子身上浅浅的奶香气几乎融化了我的心,我差点扔出去他,又急忙忍着痒继续抱回他走向自己的木屋。

他拿小手抓着我后背的衣服,玲珑的牙齿咬住我的衣服,粗糙的布料,再说也多少有些灰尘,我把他转过来,身体蜷缩在我怀里,皮肤白白的,闭上青色的眼睛,睡着了。

我把自己养的羊的奶煮熟给他喝,用旧衣服洗净当床褥,从那个时候开始数过去多少年份。以初见为零岁给他算他的岁数,过了三年,五年,十年,我看着他长到我齐胸的位置,我晚上偶尔会数自己的皱纹,脸依旧光洁得像人类二十岁的女孩,好像我从来没经历过这些日子,只活了二十年而已。

他很乖,不会吐槽我做的饭而是自己学着打猎烤肉,我上过挺长时间的学,没有课本想起什么就教点什么,他也能照单全收。

所有知识枯竭的那天,我坐在火红的朝阳底下,在吃饭时拼命回忆,为了他那一双极力隐藏却裂出一条缝,对知识那么渴望的眼睛。在我漫漫岁月里学习的年头渺小得不足一提,我记起的甚至不到一半。

我沉下心想了很久,想到猛地抬起头发现前方劈柴的他已经比我高了两三厘米,晨光璀璨到灼伤眼睛,我才知道闭上它,凭意识飞过天空,飞出森林。




我拿着那些教材飞到家门口时心里总有些慌,下一秒是早被踩得枯燥黄实的路,砍下的树干被扔在边上,他衣服上缝着巨大的被烧焦的翅膀,一打一打气味刺鼻,他奔向我,站定在我面前,凝视着。

仿佛在问我去了哪里。

我晃晃手里的教材,冲着他笑。

他猛地扑向我,几乎将我压倒。翅膀拂到我脸上,烧灼过的余温还有些烫,我拨开羽毛,他把我抱得更紧,我整个头都埋到他的翅膀里,轻轻拍他的背。

“我下次跑出去,你就真的能造出翅膀追上我了。”

我被圈得几乎没法呼吸。




十三四岁的时候他开始跟着我,无论是去打猎还是划船,像他觉得我离开他几秒就会有危险一样,每天用极度担忧的眼神看着我这个魔法课中上游的老太婆,生怕我什么时候就丢了。

软的硬的我都试过,他就是不动摇。

闲下来的时候我会给他讲讲外界的事,我们俩一谈就是半天,他不会提出要继续学习,我也不嫌口干舌燥。他有空就做点小东西,风扇或木桌,刹那又十年。

原来他都二十多岁了,我如此感叹。

我望着他的背影,他比我高了将近一头,在刺目的阳光下扎纸鸢。庭院种满花草,在春日的恩泽下争相开放,他埋首在其间,身边散落着工具,弯下腰的背影格外俊秀。

我走向他,掩盖好笑容里的寂寞,他抬起头来,放下东西看我。

我望着他充溢笑意的温柔眼睛,欲言又止。




人类的寿命只有将近百年。到了他这个年纪,该出去成就一番事业,娶妻生子,和我这个老太婆呆着是耽误他。

我观察他。他的睫毛很长,甚至夸张点说,离着一两米,都能看见它扇动空气带起的微波。蝴蝶扇动翅膀卷起风暴,他出去一样能在舞厅中间旋出浪潮。眼睛的青色正合适,显得不过度温柔,也没那么深不见底。嘴唇厚度适中,整个人泛着温润的光泽。

我在人类社会看见的美男子也不过如此。

我缓缓开口,“你打算什么时候出去?”

他依旧抬着脑袋看我,脸上的笑容不曾改变。

“我会一直陪着你。”

“你到了该出去闯闯的年纪。我说了,我也到奇迹大陆看过。那是个繁华的世界。不能永远被禁锢在山林。”

“我只想也只会陪着你。”

他的笑容绽放得那么灿烂,转瞬低下头继续忙活,在告诉我,他要结束这段谈话。

可我知道他喜欢外面的世界,他能在我谈论很久之前奇迹大陆上的事时他连学习都不顾,搬着小板凳专心地听。

他多么倔强,认定的事情,就绝不会改变立场。

我笑得有点无奈,转身走向厨房。翻找一通食材已经剩的不多,就在我想乘着太阳还没能升到头顶上山采点野菜煮汤的间隙,看见橱柜一角的肉和鲜蔬。

我终于叹了一口气。

那么,我能离开他吗?坚决地,不留情面地赶他走?

或许曾经的我能打理好一切,但二十几年过去,我习惯了他加入我的生活。

这都可以被适应,我得赶他走,我的时间还长。我凝视着越发刺眼的太阳,察觉到心里有一丝不舍。

或许,我可以跟他一起走?

对,给我几年的时间,几年而已,我去试着重新适应,他必定会爱上城市的光怪陆离,然后我说回来的时候,他绝不会跟上——人不都是这样的吗?

我把视线转向门外,他把扎好的纸鸢放下,拿着斧头打算砍柴。我走向他。




他没拒绝,还很高兴,毕竟陪伴我和外面的世界他兼得了。

他在离林地最近的联邦边境建了座小屋,离街道不远,但算是彻彻底底离开了这片林地。

我把小屋藏了起来,在他不在的时候,藏在我精心喂养已经认主的一片云里,只要我想回来,马上会有这座房子降落。

他选择的职业是木匠,他最擅长做木工。而我为各种杂志写点文章,关于三四十年前的事,比如说对北地诗人叶格尔的评价,白石城重获新生的那天我刚好路过北地,还看见过疑似后来报纸上尤妮金娜将军骑着葛拉尼闪电的背影。我说给我讲故事的人是我奶奶——我父亲都去世那么早,我哪来的奶奶?

如果按人类的岁数,我已经该当太奶奶了。

工作比较自由的我在他那座屋子里趴着看书或者写稿子,房屋门口有盏路灯,我最喜欢太阳彻底落下的时候,紫色的光晕还未完全褪去,天空中黑,紫,红三色交织,路灯射出白光,是身处旷野的感觉。

伙食确实改善了,他选的地方堪称完美,离集市和主街道都近。我在大陆待的时间短短几年,新出的水果蔬菜,我都没见过。他往往在下班之后带给我,两天变新花样。

他的生意做得越来越大,我依旧控制着自己的水平,保持不温不火。

我不能在这片大陆留下过多的痕迹。

我对于他出现的时间已经不是充斥生活而高兴,但心里还存着种与此相悖的愿望,还很混沌,我也不愿意过分思考,怕一细摸索,就再也出不来。

我第无数次对着镜子时,看到了浅浅的笑纹和已经衬得上暖紫色的眼神。

春末很快过去,在夏夜里他出去数星星,屋子里没有电视之类,我也和他一起出去,他给我指我搞来那些千奇百怪教材里讲述的星座,尽管我看见的“星座”和他说的形状完全不像。我对他是怎么看出来的表示疑惑。

我把他向舞厅推去,这是离开他的一大借力,他看在我的面子上偶尔会去,我能变出来任何服装,但他不和任何一个姑娘跳舞。

下一个计划是繁华的都市,我借口说让他学学工艺给他买了车票送他上车,结果他待了还没到一天就出现在家门口,工艺真切地学到了手,他也真的没留恋。

我很无奈。

他把我手里的活计统统抢过来,他做饭,洗衣服,但背一直都没有驼下去。

我看着井井有条的摆设和他日渐粗糙的手,心疼起来。

两个人并肩看书时我犹豫了好久,拉过他的手,他笑了,那样温柔。我注视他手上被木刺扎出的新伤旧伤,撒了盐以后飞快愈合的小痂,只为了保证淘洗东西时不会被感染。

我现在才反应过来,他已经不是总跟在我后面的小孩。

他长大了。

我叹了口气,他的手小心翼翼扣过来,尝试着去握我的手,他连手背都粗糙,和我相对细嫩的手摩擦,痒里面有一点舒服。

那几秒钟成百上千个想法侵袭脑海,他却在我眼里那么清晰。

我最后还是没有动。




立秋的前一天他邀请我去看星星,正式的邀请,邀请函非常漂亮,木头的年轮填满整个信封。

我知道他要给我什么。

在我接受他扣住我的手之后就一直在想,我明明不该这么做。

他还没漂来的时候我在这里生活了二三十年,每天的生活在打猎,散步,喂羊,吃饭,睡觉里循环,身边的羊一只只死去,一代一代传下去,花儿开了又败。大陆上最多的就是人类,我们有很多地方与他们相像,但似乎注定着要看他们一个一个老去,我们的祖先混迹在人类社会,或许有些的妻子是人类,结果可想而知。所以我们躲进山林,与自己的种族,寿命相似的人相处,至少那种钻心蚀骨的苦痛,能变得少些。

这也是我没在奇迹大陆沉溺的主要原因。

如果我爱上他,我也要面对他终有一天会离去的事实,我也许会变成我妈妈,可我丝毫不想变成她的样子,尽管我爸爸那样温柔,可他还是那么早离开了不是吗?

可既然我无意中已经选择了这条道路……就无所谓它的结局和我最后要承担的苦痛。就像我知道我生下来就一定会在未来的某天死去,却依然来到了这个世上。

他没有缠着我,没有等在我门口,一直在约定的地方。我想如果我没有来,他整晚都不会离开。

我走向他,一步一步,走向这个我亲自养大最后为他倾心的男孩,他背后旋起一环星光,璀璨的星河完全铺展。他站在坡上,我盯着他的眼睛,那双眼睛在墨蓝色的天空里那么深邃,却仿佛在洞穴里藏着一团火。在我马上要到达他面前时他伸出一只手,它被群星赋予光华。我缓缓搭上,像郑重的交接。我的眼睛里出现一团雾,我知道总有一天他的面容要老去,他的脸和手爬满皱纹,他几十年以后就会死。

可这一刻我不后悔,我永远都不会为此后悔。

我的眼泪掉下来那一瞬间,巨大的烟花在天空炸裂,每一朵都流光溢彩。他攥着我的手,十指紧扣,笑得那样开心。他没有看烟花,视线总在我身上,这一刻我们在一起,在永恒的时光里。

他吻了我落在衣领上的那一滴眼泪。

“我爱你。”我用最俗套的方式表达此刻的心情,而他轻柔地抚过我的脸,暖金色点长发蹭到他肩上,时光静止在这一个吻,所有的精彩都黯然失色。




第二天清晨我走出房间看见他,下意识快速跑回去,脸烫得惊人。我听见他笑了,音量很小,我就贴在门上,他的手按在门外,隔着木板,抚我的脊背。

“路德维希。”

他这么叫我,我觉得有点逾矩,但马上甜蜜盖过了它。

“我想……我该为你做一身婚纱。”

婚纱——就像我唯一一次看见村庄里的婚礼吗?新娘和新郎都一身黑,她身上缀着蔷薇与玫瑰,他们在德高望重的长辈面前许下誓言,礼堂的蜡烛多得连最黑暗的缝隙都照亮。

我没回话,翘起了嘴角。

他向我告别,要去上班了。在他走后我打开门,晨光溢满了小屋,我仿佛看见所有象征美好爱情的花跨越季节迎着太阳一齐盛放。




我说礼服要有深紫色,近似黑色的那种深紫。上面要有蕾丝边,再缝上些绢花。

他说他还是最喜欢我眼睛的紫色。

他为我打造一架钢琴做订婚礼物,我闲下来就坐在琴凳上,指尖划过一串音阶的时候,心里的暖意蔓延到他身边。

我坐在他身边看他画设计图,修修改改,婚纱主体最后的样子像我恶搞给小时候的他讲的那些黑化公主礼服,他揽过我说我是他心里最美的女巫。

我转过身埋在他的胸膛里,他放下笔专心抱着我,大手轻轻拍我的背。我的心脏快要从胸膛里跳出来。

“你知道吗,我在造翅膀想飞出去追你的那天,就已经想这么做了。”




一里外有个废弃的礼堂,没有见证人,没有神父,只有黏附青苔的两排座椅与落满灰尘的圣像。黑紫色的裙摆漫过整个厅堂。我挥手,花瓣零落飘下。

我命令钢琴自己奏乐,婚礼进行曲的曲调来来回回,他眼里的深情只增不减。

月光流淌向我婚纱上的蕾丝,浸润他的裤脚。

夜寂得没有一丝声响,空气中漂浮的烟尘被逐个点亮,它们在我眼前凝聚成云朵,我对面的青年眼里湿润的星光于此徜徉。

“你是否愿意娶路德维希为妻,按照圣经的教训与她同住,在神面前与她结为一体,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她,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于她,直到离开世界?”

我这样问他,用我一生中最轻柔的声音。我们的距离很小,我蒙起黑色的头纱,他的目光穿透它抵达我心里。

“我当然愿意。”

我们把声音合在一起,就像我们的心早就连在一起那样。

“你往那里去,我也往那里去。你在那里住宿,我也在那里住宿。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

根据圣经给我们权柄,我宣布我们为夫妇。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

每一粒空气都在呐喊我爱你。

我提起礼服奔向他,繁复的开襟一不留神就会绊倒我,他也向我跑过来,拥住我,拥住一怀的珠宝和绢花,我把捧花用力抛向门外,它在魔法下漂浮到不知名的地方,我踩住了高跟鞋上的绸缎,他把我举起来,头纱和裙摆顺着重力垂下去,项链上的吊坠垂向他的脖颈。我们现在可以平视对方了,紫色和青色的汪洋汇入彼此。

“我已经不记得我是在什么时候爱上你的,或许是你俯身弄花时,或许是你用最温暖的眼睛望向我的一瞬间。”

“我爱你,爱你的头发,爱你的嘴唇,爱你的每一个部位,身体与心灵。”

“我曾经害怕你只把我当作小孩子,永远跟着你的小孩子。”

“你去买课本的那天,我真的以为你会走,抛下我这个累赘独自去往你口中那个异彩纷呈的世界。”

“我何尝不喜欢街道市镇和舞厅,可没有你,它们就失去全部意义。”

“我猜你永远都不会知道你凝视我的手时有多么美丽,曦光般的头发垂向肩膀,暖紫色的光华落在我的手心,我简直要融化。”

“在满天繁星的,你的手交上我的手那一刻,我感觉自己获得了整个世界。”

“从现在开始你属于我,我也永远属于你,我想对你说千万句我爱你。”

“这份爱至死不休。”

我哭了,最后一颗眼泪滴在他的脸颊,他撩开头纱吻我的每一串泪痕,最后他的唇落在我的唇,我感觉到不属于我的眼泪在我的面颊徘徊,他紧紧拥着我,像那年让我快喘不过气来的拥抱,却那么温柔,生怕伤到我。

我什么都没有想,只是静静地趴在他的怀抱里,我用全身心依赖他,在越加明亮的月色底下。




结婚以后我们俩仍然住在那间房子里,他在花园里做木工,我在房间里撰稿或弹琴,岁月静好地令人心折。琴声充斥我们的生活,我拉着他在晚霞尽后出门看路灯,冬天他把我裹在棉被里,夏天带我去曾经的山坡上观星。岁月就这样过去,一年又一年,他三十三岁的时候他搬来一大块木料找出给我剪裁婚纱剩余的布料,推却无数工作,专心地造马车,他说我是他心里最美的女巫,要有一顶马车,让我给它施上魔法,能带我去任何的地方。

他让我坐上去,紫色的帷幕遮下来,我随即撩开,他还在我身旁。

他脸上有了岁月的痕迹,我仍像个二十岁的小姑娘。

我弹琴,他给我唱不知道哪里传播过来的民谣,歌声和说话的声音一样动听,我沉溺其中。

我们俩坐上南瓜车去过很多地方,我让它在空中漂浮,穿过高空的空气与云层,我攥着他的手,看下面大陆的轮廓,赫拉维的白色花边格外醒目。

他已经老了,拄着拐杖,走路却未曾佝偻过,抖擞精神的老头子。我看起来更像是他的孙女。我对这么长的寿命如此怨恨,我抚摸着他的皱纹,沉沉睡去。

他得病的次数越来越多,尽管我能一一抵抗,却无法改变他一天衰老过一天的事实。从前的事在我脑海里回荡,所有的美好都抵不过一个他。

有一天他给我唱了一晚上的情诗,最后我睡着之前,看见他温柔地有些落寞的眼神,我在那里面窥见了不舍,但困得无法再去追究。

一觉醒来他走了,我在厨房发现很多已经被保鲜好的食品,桌子上有一张纸条,那里面写着每一样他留给我的东西的放置地,他留给我砍了半生的木料,每一样都够我用上很久很久。

他多么倔强,绝不会让我看见他衰老到极致乃至死去的样子,他要让我永远记住他年轻的容貌和我们经历过所有年轻的事。

我们没有孩子,在刚结婚的时候我觉得这是件好事,他走了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其余的牵挂,也不用像祖先那样看着自己爱着的人一代一代死去。可现在我多么想,我多么想要一个像他的孩子在我身边,至少我还能在那个孩子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我趴在厨房的橱柜边大哭,为什么他就这么走了,一点也不考虑我的感受?我想让他多陪我一天,哪怕一天,哪怕几分钟也好,我不介意他还是不是当时的那个样子,眼泪顺着枯黄的木头流下去,洇湿了整道木料,我擦干眼泪的时候已经是黄昏,眼睛哭得红肿不成样子,我最后一次看着镜子,我的笑纹变重了,脸颊仍旧光洁,头发还是晕满光泽,只是没有他再来给我擦去眼泪,吻掉我的泪痕,眼泪又滑下来,我抱着膝盖倒在地上哭了很久很久。

我想起那个烟火炸裂的瞬间他的眼神,他还没有死,我不知道他在哪一个地方,但我要找到他,必须要找到他,然后把我用凝胶固定的所有眼泪一齐掷向他所在的那片土地。

“我爱你,”我这样念叨,我一直爱你,依旧爱你,就像我们当年宣誓的那样。

我要找到他,他还活着,说不定我马上就能在什么地方碰见他,等我找到他了,我们就回来,还住在这里,看星星与路灯。

所以我游历大陆,用路德维希夫人的自称,像我还没有遇见他的时那样,穿过信鸽的森林,联邦的都市,甚至荒原的部落,我知道了很多时事,我想一个一个讲给他听,也许明天我就能够找到他。

莉莉斯的王子罗伊斯登基,他身边的侍卫黑卡总追随着他。信鸽的女王已经是老国王的女儿艾莉,苹果联邦的海樱大小姐名声已经传到我耳朵里,有个叫暖暖的粉发少女,听说她会是救世主。

我来到赫拉维,找间房子小住。这里是莉莉斯的爱情圣地,玫瑰的芳香浸染整个城镇。

这里有座教堂,比我们当时结婚的那座大得多,我想你说不定就在里面怀念过去,于是我穿上久违的嫁衣,趁着月色正好,走进去,迎面一架很大的三角钢琴。

我已经很久没弹过钢琴。

我掀开琴盖,对着满室的月色,弹起月光奏鸣曲,音符从我指尖流过,流淌到粉发少女和她的朋友旁边,我看着她们,不知为何,想起他站在我对面时眼里的星光,我的眼泪流到他的脸上,紫色的花瓣缓缓飘落,空气里的爱语在耳边回响。

联想到群星之夜,烟花炸裂在蓝黑色的天空,星河伴他而来,他的手扣住我的手,我的面容一如往昔,琴音化成一束光,在天空里成了无数片烟花。

“这份爱至死不休。”




离开这里的时候我坐上马车,用魔力驱动它,它在晨雾里升空,我在云雾里望见时光,望见他永远如此温柔的青色眼睛,眼睛里有一团温和的火。

他挑起嘴角,笑得那样俊朗,背后有千里万里延绵不绝的阳光。

我没有哭,只是望着窗外,笑得如他一般。

我想我的母亲也从未后悔过,只是她的思念方式与我不同。我要活成他希望的境况,而不是就此沦丧。

我始终抱着能再见到他的希望,无论已经过去多少年。

马车不疾不徐地行驶,我耳边响起他的声音,他在说:

“我一直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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